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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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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保护区周边分别与洪河、前锋和鸭绿河农场相接壤。建区初期,保护区与周边没有明显的界线,给湿地保护工作带来难度。2001年,我们分别在保护区老二抚路的东西两侧建立了东、西两个管理站,并在保护区四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护检查。 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力度,为区内野生动物等湿地资源营造生存空间。 保护区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每年春秋两季防火期,周边农户农业生产用火,威胁着保护区湿地资源。根据这一特点,保护区首先制定了层层负责的防火责任制并与周边农户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对周边农户广泛进行宣传,有效地预防了区内火灾的发生。其次是保护区在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严格规划、科学立项,扩大资金来源。1989年,保护区面积只有1万多公顷,经农垦总局和建三江分局的批准,将保护区面积扩大到现在的21836公顷。 三、是洪河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了当地人与自然的和谐,树立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经过多年的努力,洪河自然保护区许多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现已成为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理念、普及自然科学知识的重要基地。保护区对于普及科普知识、弘扬当地环境保护文化、提高周边地区环境保护素质发挥着积极作用。 四、是洪河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朔造了当地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形象。 洪河自然保护区从无到有,从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到现在的******自然保护区。无论在资源保护、湿地防火、科学研究,还是在对外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都给当地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为今后湿地保护和管理做到了生态窗口示范作用。

法律法规宣传

湿地保护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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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执法 |
湿地执法 |


保护区与社区居民签订的责任状

保护区湿地火源和野生动植物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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